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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機保存
•. 將
Jabra BT500v
在電源關閉狀態下妥善存放。
•. .
避免存放在極端溫度.
(45°C/3°F
以上,包括陽光直射的地方,.
或者-
0°C/4°F
以下)中。否則會縮短電池的使用壽命並影響產品性能。.
高溫也會損害產品性能。
•. 切勿讓Jabra.BT500v接觸雨水或其他液體。
保養
Jabra (GN Netcom)
保養自最初購買之日起壹年內,該產品在製造材料和工藝
方面不存在缺陷。保養條件以及我們的保養責任如下:
•
保養僅適用於原始購買者。
•
需要出示您的收據或其他購買憑證。在沒有購買憑證的情況下,將根
據產品上所標示的生產日期開始計算保養時間。
•
如果序列號、生產日期或產品標籤被撕下,或該產品曾被粗暴使用、
錯誤安裝、改裝或由未經授權的第三方進行維修,則保養將自動失
效。
•
Jabra (GN Netcom)
產品的保養責任應僅限於產品的維修或更換,具體措
施由
Jabra
自行決定。
•
任何
Jabra (GN Netcom)
產品的保養期限僅限於壹年(自所有部件的購買
之日算起,包括連接線和連接器)。
•
屬於正常磨損的有限壽命消費性組件,例如麥克風防風罩、耳機墊、
裝飾、電池和其他附件將不在保養範圍之列。
•
Jabra (GN Netcom)
不對使用或濫用任何
Jabra (GN Netcom)
產品所產生的任
何直接或間接損失承擔責任。
•
該保養賦予您特定的權利,您也可擁有因地區而異的其他權利。
•
除非在用戶手冊中另有說明,否則用戶不得在任何情況下對產品進行
維修、調試或修理,無論產品是否處於保養期內。必須將產品送交購
買地點、工廠或經授權的服務機構進行全部上述工作。
•
Jabra(GN Netcom)
將不會對運送過程中所產生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
任。任何由未經授權的第三方維修過的
Jabra(GN Netcom)
產品,其保養
將自動失效。
證明和安全認證
中國:遵守中國無線電規例條文。
大韓民國:經無線電研究驗證局(資訊通訊部)
局長按資訊及通訊儀器證明規例條文證明。
臺灣:經交通部電信總局認可。
新加坡:經新加坡資訊通訊發展署批准於新加坡內銷售和及使用。
FCC
此設備符合FCC規則第
5
部分的規定。設備使用應遵守下面兩種條件:
()
此設備不會產生有害干擾,且
(2)
設備必須承受任何接收到的干擾,
包括可能引起設備工作不正常的干擾。
CE
該產品貼有
CE
標誌,符合歐盟委員會的
R & TTE Directive(99/5/EC)
條款的規定。
Bluetooth
(藍芽)
Bluetooth®
字樣和標誌由
Bluetooth SIG,Inc .
所有,
GN Netcom
在得到許可的情
況下使用這些標誌。其他商標和商業名稱歸各自所有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