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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聲明
FCC 用戶注意事項:
此裝置符合 FCC 第 15 條的規定。
用戶的操作應符合以下兩種條件:
(1) 此裝置不得引起有害干擾,以及
(2) 此裝置必須接受任何干擾,包括可能引起不良操作的干擾。
重要事項:
為了符合 FCC RF 曝露相容性要求,請勿對天線或裝置進行任何改動。 對天線或裝置進行任
何改動將導致裝置不符合 RF 曝露要求,並使用戶失去使用本產品的權利。
確認聲明:
LG Electronics 在此聲明 HBS-770 產品符合對 1999/5/EC 指示的基本要求和其他相關規定。
確認聲明副本請見:http://www.lg.com/global/declaration
藍牙
TM
乃 是 藍牙 SIG, Inc. 全球的註冊商標。
Qualcomm
®
aptX™ audio 是 Qualcomm Technologies International, Ltd. 的產品。
FCC ID: ZNFBHBS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