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8
繁體中文
7.
請勿使用已損壞或改裝的電池組或設備。
已損壞或
改裝的電池可能出現不可預知的結果,進而導致起
火、爆炸或受傷等風險。
8.
請勿使電池組或設備曝露於火焰中或使其過熱。
曝
露於火焰中或高於
130°C
的溫度可能會引起爆炸。
9.
請遵守所有充電說明,並且請勿在說明書中指定的
溫度範圍之外為電池組或設備充電。
不正確的充電
或在規定範圍之外的溫度下充電,可能會損壞電池
並增加起火的危險。
10.
請由合格的維修人員進行維修,並且僅使用相同的
替換零件。
如此可確保產品的安全性。
11.
除了使用和保養說明中所述的項目之外,請勿修改
或嘗試修理本產品或電池組。
電池組的重要安全指示
1.
在使用電池組之前,請閱讀
(1)
電池充電器、
(2)
電池和
(3)
使用電池的產品上的所有說明和警告
標誌。
2.
請勿拆解電池組。
3.
如果可運作的時間變得非常短,請立即停止操作。
否則可能會導致過熱、燒傷,甚至爆炸的風險。
4.
如果電解液進入眼睛,請用清水沖洗並立即就醫。
這種情況可能會導致喪失視力。
5.
請勿使電池組短路:
(1)
請勿用任何導電材料碰觸端子。
(2)
請避免將電池組與釘子、硬幣等其他金屬物
體一起存放在容器中。
(3)
請勿將電池組曝露於水中或雨中。
電池短路可能會導致大電流流動、過熱,並可能導
致燃燒甚至損壞。
6.
請勿在溫度可能達到或超過
50°C (122°F)
的位置
存放或使用本設備和電池組。
7.
即使電池組已嚴重損壞或電力完全用盡,也不要將
其焚燒。電池組可能會著火爆炸。
8.
請注意不要摔落或撞擊電池。
9.
請勿使用損壞的電池。
10.
隨附的鋰離子電池符合「危險物品法規」的要求。
若要進行商業運輸,例如第三方、貨運承攬商,必
須注意包裝和標籤的特殊要求。
準備將要運輸的物品時,必須諮詢危險物質專家,
並請遵守可能更詳細的國家法規。
用膠帶黏住或遮蓋曝露的接點,並包裹電池使其不
會在包裝內移動。
11.
處置電池組時,請將其從設備中取出並放置在安全
的地方。請遵守當地有關電池處置的規定。
12.
請務必僅將電池用於
Makita
指定的產品。
將電池
安裝至不相容的產品上,可能會導致起火、過熱、
爆炸或電解液洩漏。
13.
如果長時間不使用設備,必須從設備中取出電池。
請保存本說明。
小心:
請務必僅使用原廠
Makita
電池。
使用非原
廠的
Makita
電池或改造過的電池可能會導致電池爆
炸,引起火災、人身傷害和損壞。這也將使
Makita
設
備和充電器的
Makita
保固失效。
有關維持最長電池壽命的提示
1.
在電池完全放電之前,請為電池組充電。發現設
備電量不足時,請務必停止設備運作並為電池組
充電。
2.
請勿為已充滿電的電池組充電。過度充電會縮短電
池的使用壽命。
3.
請在
10°C - 40°C (50°F - 104°F)
的室溫中為電池
組充電。請讓高溫的電池組冷卻後再充電。
4.
如果電池組將會長時間不使用
(
超過六個月
)
,請將
其充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