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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初次使用音视频记录仪录像时,请注意本节中的内容说明!
(1) 在摄像预览状态按下“录像”键开始录像,机器短振两下,
状态指示灯将红灯闪烁。
(2) 长按“
”或“
”放大与缩小预览界面,实现数码变
焦功能。
(3) 在黑夜或者光线暗的环境下录像时,如果红外切换为手动
切换,长按“IR/
”键,此时红外灯开启进入到夜视摄录模式,
画面颜色为黑白模式。
(4) 长按“回放”键,激光灯会开启,可以实现激光定位,确
定录像区域。
(5) 在黑夜或者光线暗的环境下录像时,长按“停止”键,照
明灯将打开,补充光源。
(6) 按“拍照”键可以抓拍当前摄录画面。
(7) 按下“IR/
”键,文件将会标记为重要文件,循环录像
打开时,此文件不会被删除。
(8) 长按“录音”键,音频记录仪将转到录音模式进行录音。
(9) 再次短按“录像”键结束录像,机器短振两下,红色指示灯灭,
并回到摄像预览状态界面,状态指示灯亮绿色。
5 录像
录像参考界面如下如所示:
录像界面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