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ce B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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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MANUAL
DOC:710-000001 REV A
注意!
依據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許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
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名称与含量
部件名称
有害物
质
铅
(Pb)
汞
(Hg)
镉
(Cd)
六价
铬
(Cr
(VI))
多溴
联
苯
(PBB)
多溴二苯
醚
(PBDE)
电
路板
Ο
X
X
X
X
X
电
感
Ο
X
X
X
X
X
二极管
Ο
X
X
X
X
X
本表格依据
SJ/T 11364
的
规
定
编
制。
Ο: 表示
该
有害物
质
在
该
部件中所有均
质
材料的含量均在《
GB/T 26572
》
规
定的限量要求以下。
X: 表示
该
有害物
质
至少在
该
部件的某一均
质
材料中的含量超出《
GB/T 26572
》
规
定的限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