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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簡訊
在待機介面下,按兩次下鍵 > 簡訊進入簡訊介面。
8.1 發送簡訊
1.
選擇新增簡訊。
2. 進入編輯簡訊介面,輸入簡訊內容。編輯完成後,選擇
選項 > 儲存,簡訊保存到草稿箱;選擇選項 > 僅發送/發
送並儲存,發送簡訊。
3. 輸入接收人的電話號碼,或者選擇搜尋,從電話簿中搜
索寄件者。
4. 按綠鍵發送簡訊。
8.2 簡訊設定
您可以查看或更改簡訊設定。一般採用默認設定,如需
修改,請聯繫網路服務提供商。如果您的設定和網路服務提
供商不一致,可能會導致無法正確收發簡訊。
選擇簡訊 > 設定,設置簡訊有效時間,簡訊中心號碼、
狀態報告和社區名顯示。